一、科研成果量化原則
1、科研成果量化與崗位聘任制結合的原則。
2、一項成果同時符合兩項或兩項以上的獎勵條件的,以就高計算的原則。
3、兼顧教學與科研的原則。
二、科研成果适用範圍:
科研成果包括:(1)正式出版的學術專著(含教材);(2)校級及其以上的科研課題、項目;(3)國内外CN以上刊物正刊公開發表的專業性學術論文,論文僅計獨著,報紙僅計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法制日報;(4)獲獎科研成果。
三、基本科研工作量标準與計算辦法
1、年度基本科研工作量:(1)正高職稱:20個科研分;(2)副高職稱:10個科研分;(3)中級職稱:5個科研分;(4)初級職稱:2個科研分。
2、每年統計一次科研工作量并與年終津貼分配挂鈎。
四、科研成果量化計算标準
(一)論文類
1、在國家權威期刊(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同類排名前5名。具體由學校科研機構認定)發表的專業論文每篇計30分
2、在CSSCI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每篇計25科研分;
3、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圖書館)上發表的學術論文,8000字以下每篇計20分;8000字及其以上每篇計25分。
4、《新華文摘》、人大複印資料等全文轉載(複印)的論文每篇20分,“論點摘要”或部分轉載的每篇計10分。
5、在普通CN期刊發表的專業論文,8000字以下每篇計10分;8000及其字以上的每篇計15分。
(二)項目課題類(包括項目立項和結項,以結項證書為準)
1、項目負責人為我院職工的項目
(1)國家級項目,每項計100個科研分;
(2)省部級項目,每項計25個科研分;
(3)地廳級(含市級)項目,每項計15個科研分;
(4)校級項目,每項計5個科研分。
具體由項目負責人進行分配。
2、項目負責人為非我院職工,但是我院職工為參與人的項目。
(1)國家級項目,前7名内的我院職工,每名人員計科研學分20分;
(2)省部級項目,前5名的我院職工,每名人員計科研學分5分;
(3)地廳級項目,前3名的我院職工,每名人員計科研學分2分;
(4)校級項目不再計算科研工作量。
(三)著作類
1、專著:
(1)獨著,計50分;
(2)合著,計50個分(具體由第一作者進行分配)。第一作者為非我院職工的,視情況定。
2、教材類:
撰寫5萬字下計10分,撰寫5萬字以上計15分。
(四)獲獎成果類
1、國家級獎勵無論等級每項皆計50分。
2、省部級獎勵按等次分别計30分、20分、10分。
3、地廳級獎勵按等次分别計5分、3分。
4、校級獎勵按等次分别計2分、1分。
5、合作成果獎勵由成果負責人進行分配。
威尼斯144777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