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新春,出生于1976年2月,河南新縣人,2005年6月畢業于蘭州大學威尼斯144777,獲得法學碩士學位,講師,河南卓通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主要承擔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證券法學等課程。主要研究方向為民商法,近年發表科研論文10餘篇,主要有《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土地制度的變遷及其發展趨勢》、《論宅基地不合理利用的法律規制——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鈎為視角》、《論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制度的現實選擇》等。主持、參與省級地廳級課題十餘項,包括參與省政府決策課題《完善河南法律援助制度研究》。主持省社科聯調研課題《地方政府建設融資問題研究》、《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研究》,許昌學院科研基金項目《我國證券法民事責任制度研究》等。先後榮獲“優秀教師”、“優秀黨員”、許昌學院大學生暑期“三下鄉”活動“先進工作者”、“優秀工會會員”等榮譽稱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