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搞好工會小組活動,發揮工會小家作用,特訂如下制度:
一、工會小組長随院分工會換屆改選而改選。
二、小組長要積極履行職責,認真工作。要認真、及時地記錄好工會的台帳,做好各項資料的收集工作。
三、各工會小組在院分工會主席領導下,積極靈活地開展活動。
四、各工會小組長要配合院分工會工作,深入教職工家庭,做好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群衆困難要求、思想疑點,及時全面地向院黨總支、行政和院分工會反映所了解的信息,并予以解決。
五、經工會小組長提議,可随時召開工會小組的業務和民主生活會。
六、工會小組長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意識,盡職盡責地工作,工會分配的任務要及時分配到會員手中。
七、各工會小組要積極組織本組會員參加教育教學,院系的各項活動,争創文明組室。
法政學院分工會
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