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做到“用得合理,群衆滿意”,更好地為教職工群衆服務,為工會事業的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并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和工會會計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分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一)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原則。要獨立建立銀行賬戶,實行單獨核算。
(二)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應重點用于開展職工宣傳教育工作和組織教職工群衆活動方面。
(三)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依靠教職工用好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四)堅持民主管理原則,要定期公布賬目,接受會員監督。
(五)堅持為教職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二、工會經費開支範圍
(一)會員特殊困難補助費用。對生活确有困難的教職工家庭,定期給予補助。
(二)職工活動費。用于開展職工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以及其他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舉辦的職工教育,業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教師、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多種組織培訓等。
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興辦職工業餘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用,文體彙演、比賽獎勵;以及規定開支的夥食補助、誤餐費、夜餐費等。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組織、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以及舉辦展覽,黑闆報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訂閱圖書,報刊等費用。
法政學院分工會
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