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程序和時間安排
選調工作采取本人自願報名、黨組織審核推薦、組織人事部門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報名。報名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考務費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财政廳關于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人事考試采用數碼照相和實行信息卡報名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07〕14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調整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有關規定執行,由省人事考試部門負責收繳。
省内高校由高校黨委組織部、學生就業指導部門負責組織報名。符合條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于2009年4月3日前到所在高校就業指導部門報名,填寫《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報名登記表(應屆畢業生)》(附1,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應屆畢業生)》)一式3份,繳納考務費60元,另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張(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記表上貼的照片)。報名者應參照《選調生名額分配及志願代碼表》(附5),選報1個志願。各高校黨委組織部、學生就業指導部門應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審查,于4月3日前将報考名單按《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報名登記彙總表(高校用表)》(附3)要求,認真整理後連同附表1一式3份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就業中心),附表3按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的格式一并上報數據庫軟盤,并繳納考務費。4月16日—17日由高校學生就業指導部門統一到省教育廳學生處(就業中心)領取準考證。
符合條件的省外高校應屆高校畢業生,要填寫《報名登記表(應屆畢業生)》(附1)一式3份,由高校組織部門和學生就業指導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于4月5日前帶《報名登記表(應屆畢業生)》、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張(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記表上貼的照片)、學生證,直接到省教育廳學生處(就業中心)(鄭州市農業路28号河南日報報業大廈23樓2301室)報名,繳納考務費;也可于4月5日前先把《報名登記表(應屆畢業生)》、照片快件郵寄到省教育廳學生處(就業中心)(郵編450008、咨詢電話0371-65795070)。4月17日—18日攜帶學生證或身份證到省教育廳學生處(就業中心)補辦有關手續、繳納考務費、領取準考證。
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幹部,填寫《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報名登記表(大學生村幹部)》(附2),參照《選調生名額分配及志願代碼表》(附5)選報1個志願,另附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張(背面注姓名,不含登記表上貼的照片),經所在鄉黨委、縣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後,于3月31日前報省轄市委組織部。省轄市委組織部審核後,于4月3日前将報考名單按《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報名登記彙總表(省轄市用表)》(附4)要求,認真整理後連同附表2一式3份報送省教育廳學生處(就業中心)。大學生村幹部于4月17日—18日攜帶身份證到省教育廳學生處(就業中心)繳納考務費、領取準考證。
所有相關表格可從大河網www.dahe.cn或河南省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hnbys.gov.cn下載。郵寄報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須标注“河南省選調生報名材料”字樣。